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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您如何為您的孩子指定監護人?

代表 帕拉西奧斯法律集團

如果您有移民問題,您可能必須暫時或永久離開美國。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可能希望您的孩子與值得信賴的朋友或家人一起留在紐約。 

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為您的孩子在紐約指定監護人。 如果您不能這樣做,此人將有權為您的孩子做出法律決定,包括有關教育和醫療保健的選擇。 

提交請願書

您必須向您所在縣的代理人法院或家庭法院提交指定監護人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也希望此人管理您孩子擁有的財產(例如信託),您必須向代理人法院提起訴訟。 這僅適用於價值至少 10,000 美元的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監護人將在法庭監督下代表您的孩子管理資金。 

提供同意

法院將安排監護權聽證會。 父母雙方必須同意法院指定監護人。 如果您的孩子已年滿 14 歲,且沒有精神、身體或發展障礙,他或她也必須表示同意。 

如果法院同意各方均表示同意,法官將簽發一份稱為監護書的文件。 這提供了有關安排的詳細資訊。 

您可以透過指定備用監護人提前完成此程序。 在這個過程中,監護人只有權力: 如果您被驅逐出境,請為孩子做出決定 或以其他方式變得無法照顧他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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