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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被美國禁止入境,該怎麼辦?

代表 帕拉西奧斯法律集團

「美國不允許」的決定可能是您收到的簽證申請中最糟糕的結果之一。 如果您收到此決定,您可能想知道您可以做什麼(如果有的話)來留在美國或返回美國。

《移民和國籍法》詳細說明了幾種可能阻止您返回美國或在國內申請綠卡的情況。 雖然不予入境的理由有很多,但一些常見的理由包括犯罪活動、公開指控、健康狀況不佳、欺詐和不實陳述、在美國非法居留以及之前被驅逐出境。 好消息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實提供入境豁免。 根據Boundless的說法,這些是 I-601 表格和 I-601A 表格.

表格I-601

如果您在收到不可入境決定時人在美國境外,並且得知 USCIS 禁止您進入美國或調整您的身份,您可以使用 I-601 表格。 如果您能證明多種申請狀態之一,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I-601 豁免。

表格 I-601A

儘管兩個豁免名稱之間只有一個字母的差異,但 I-601 表格和 I-601A 表格在性質上有很大差異。 要獲得 I601A 表格豁免的考慮,您必須在美國境內申請。 您還必須在國內有一名家庭成員,該成員是美國公民或擁有綠卡。 您一定是非法進入美國的。

您申請 I-601A 豁免的目標必須是獲得綠卡。 為此,您需要離開美國並在您的原籍國申請綠卡身分。 I-601A 旨在幫助您避免移民因非法入境而面臨的 10 至 XNUMX 年入境禁令。 您必須在返回您的祖國之前在美國申請豁免。

I-601A 的資格要求不如 I-601 表格嚴格。 您只需要在申請時在美國,年滿 17 歲並且有移民案件正在審理中。

申請禁止入境豁免通常是一個複雜而漫長的過程,而且這兩種形式都不能保證會達到正面結果。 為了獲得您的豁免獲得批准的最佳機會,請與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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