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帕拉西奧斯法律集團
如果您希望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美國,您必須先獲得工作簽證。 工作簽證分為兩類之一:永久或臨時。
絕大多數工作簽證都是臨時的。 臨時工作簽證允許外國公民進入美國從事非永久或無限期的工作,或持續一段固定時間的工作。 臨時工作簽證有 11 種類型,每種類型都有其獨特的資格標準。 O 簽證是臨時工作簽證的一種。
什麼是 O 簽證?
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稱, O-1 非移民簽證 是美國移民局為在藝術、科學、商業、教育或體育方面表現出非凡才能或能力的個人發放的一種簽證。 它還為在電視或電影行業表現出非凡成就並因上述成就獲得國家或國際層面認可的個人提供 O-1 簽證。 O 簽證有四種類型,包括:
- O-1A: 此類簽證適用於在商業、教育、科學或體育領域表現出卓越才能的個人。
- O-1B: O-1B 簽證適用於在藝術,特別是電視和電影行業表現出非凡才華的個人。
- O-2: O-2 簽證適用於計劃陪同 O-1 簽證持有者參加特定藝術活動或表演的個人。
- O-3: O-3 簽證適用於 O-1 和 O-2 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和/或子女。
您如何獲得 O 簽證資格?
O 簽證最基本的要求是您在上述領域之一表現出傑出的能力。 您還必須計劃在美國期間在您取得非凡成就的領域工作。 為了展示“非凡的能力”,您必須證明國際或國內的讚譽和/或提供您的成就記錄。
前三種 O 簽證的資格各不相同。 例如,要獲得 O-1A 簽證,您必須證明您是該領域頂尖專業人士的一小部分。 作為 O-1B 申請人,您必須證明您在您的藝術領域取得了傑出成就或廣泛讚譽。 O-2 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的協助對於 O-1 申請人的成功至關重要,並且他們的技能是獨一無二的,在美國不容易獲得
美國有數十種簽證可供您申請。 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可以幫助您確定最適合您的簽證,並幫助您申請最大的批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