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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律規定的無證移民的權利

代表 帕拉西奧斯法律集團

在美國,聯邦政府控制大部分移民法。

一些州或城市賦予無證移民額外的權利。 例如, 紐約法律 透過威脅向當局報告某人的移民身分來勒索或脅迫某人被定為犯罪。

美國憲法和無證移民的權利

美國憲法的大多數條款適用於在美國的任何人,即使他或她不是美國公民。

第六修正案規定,「在所有刑事訴訟中,被告應得到律師的辯護協助」。 只有當被告面臨重罪指控時,政府才必須提供律師。 非法進入美國屬於輕罪。 被告可以提供自己的律師。

根據第十四修正案,政府不能「否認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因此,無證兒童可以就讀公立學校。

其他憲法權利包括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和免受不合理搜查的權利。

無證移民的額外權利

即使無證移民非法工作,他仍有權獲得 安全的工作環境 不受歧視。 他也有權利為他所做的工作獲得報酬,至少是最低工資加上加班費。

無證移民還有權:

  • 接受刑事案件陪審團的審判
  • 被捕時收到米蘭達警告
  • 在聯邦法院和一些州法院提起訴訟
  • 針對國土安全部提出民權申訴
  • 接受緊急醫療護理
  • 自己的財產
  • 拿出抵押貸款
  • 參與子女扶養費和子女監護權訴訟

這些只是無證移民可能擁有的部分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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